"保護民族品牌 振興中蒙醫藥”研討會在呼和浩特舉行
2018-04-26
近一段時間,針對傳統中醫藥爭議的討論甚囂塵上,從懷疑阿膠的效果到質疑鴻茅藥酒的宣傳,傳承數百年乃至千年的民族醫藥瑰寶再度被推上輿論的風口浪尖,在新的時代背景下,我們該如何科學客觀地看待和評價中醫藥的價值?
4月2日,“保護民族品牌,振興中蒙醫藥”發展研討會在呼和浩特舉行。在到場的40余家媒體共同見證下,專家們就民族醫藥品牌的保護與振興展開了深入的探討,共同開啟了“振興民族醫藥品質行動”的序幕。
房書亭:民族醫藥是文化瑰寶,我們應該自豪和自信
中國中藥協會會長房書亭從中醫藥價值、民族自信等角度,對中醫藥和民族醫藥的傳承與發展作出了全面而深刻的闡述。
針對近年來中醫藥遭遇到的種種非議與質疑,房書亭表示:“對中醫中藥的某些方面進行深入的探討研究是必要的,但不能喪失對自身文化的自信,不能抹殺中醫藥這個民族的瑰寶。”
2015年,習近平總書記在祝賀中國中醫科學院成立60周年的賀信中提到,“當前,中醫藥振興發展迎來天時、地利、人和的大好時機,希望廣大中醫藥工作者增強民族自信,勇攀醫學高峰,深入發掘中醫藥寶庫中的精華,充分發揮中醫藥的獨特優勢,推進中醫藥現代化,推動中醫藥走向世界,切實把中醫藥這一祖先留給我們的寶貴財富繼承好、發展好、利用好。”
房會長以鴻茅藥酒為例,指出企業要做好傳承創新與發展。“傳承270多年的鴻茅藥酒是傳統經典藥方,在獲批OTC藥品時已經過嚴格的藥品審批程序。”
他同時提到關于阿膠是否無效的爭議,他表示,中國藥品鑒定檢驗院組織有關科研人員對它的成分進行研究,包括對驢DNA的鑒定,說明阿膠的功效是確實有效的。
非遺專家柳長華:非遺資產就是文化資產,理應得到保護和尊重
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專家委員會委員柳長華說,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是在聯合國教科衛組織框架下推動的,2003年公約生效,我們國家是第一批30個締約國之一。“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要求社會、公眾對非物質文化遺產要尊重,當我們對待傳統不理解、不認同了或者你對另外一個民族的文化你不知道,隨便站在你的角度上指責它不行、不可以,你就違背國際公約,違背了非遺法,這是一個法律問題。”
柳長華深有感觸地表示,“現在政府準備推出100多個古方,叫經典名方。中國有一個最獨特的現象,就是做藥的老字號。做藥的老字號三五百年不倒,這樣的現象在任何一個國家都沒有。”
他最后表示,“犀角、羚羊、麝香、豹骨是傳統經典方中非常有價值的部分,是用來救命的,比如豹骨,據我了解,鴻茅現在也正在做可替代的研究工作,但是現在國家是允許豹骨合法入藥的。一個產品,它承擔著民族文化和民族品牌文化的生機和延續,沒了就真沒了,很多東西丟了是撿不回來的。傳統文化不是落后的,而是歷久彌新的,因為中華的文化是天地人的文化。天不變、道亦不變,我們中華的文化優秀性值得我們驕傲,值得我們自信。”
蒙醫專家孟根杜希:鴻茅藥酒是中蒙醫藥的精粹、民族醫藥的瑰寶
內蒙古醫科大學附屬蒙中醫院院長、蒙醫學專家孟根杜希院長表示,“蒙醫歷史悠久,有大約三千多年的歷史,而藥酒一直是蒙醫藥重要的分支,在內蒙古誕生的鴻茅藥酒,被認為是中醫和蒙醫結合的產物。”杜希院長介紹說,鴻茅藥酒一共67味藥材,將近40味藥材也是蒙醫常用的藥材,這40味藥材很多是藥食同源。
杜希院長也從蒙醫的角度談到了中藥毒性與安全的問題,“配方中藥材多,有人認為是毒性大,這個觀點是錯誤的。”
中醫理論專家梁愛華:科學客觀看待中藥“毒性”
“中藥安全性也是社會廣泛關注的一個問題。有多次風波也是因為安全性引起的,我們應該本著客觀、科學的態度看待中藥的安全性問題。”中國中醫科學院學科帶頭人、博士生導師梁愛華在發言中表示,“根據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,系統收集的數據看,中藥的不良反應在整個不良反應報告中占的比例是13%-17%的范圍,80%以上的不良反應都是西藥引起的。總的來說中藥比西藥安全性好。”
她說,“鴻茅藥酒含有60多味藥材,但是半夏、南星、制何首烏在這個方子里,按照一天30毫升的服用量折算下來只有二十幾毫克,這個量是非常低的。比如說我們一天吃到制何首烏才二十幾毫克,這個量是不會引起問題的。”
中醫大方學者王鳳蘭:站在民族自信的高度上,認識中醫,了解中醫
“傳承279年的經典藥方,是經過了歷史長期驗證的,鴻茅藥酒作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批準的OTC產品,其服用安全性是毋容置疑的。”
王鳳蘭表示,“鴻茅藥酒2016年進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名錄,非物質文化遺產有四級申報體系,必須經過縣級、市級、省級的審核,最后才能進入國家級。非物質文化遺產核心的概念是有很久遠的歷史傳承性,且有活代性,就是代代相傳。鴻茅藥酒如若不得到民眾的廣泛認同,怎么可能會體現出它的社會價值?”
她同時提出了自己的期望,“我感覺作為民族醫藥的品牌也好,作為能夠進入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名錄也好,我們從業者以及媒體,一定要站在民族自信的高度,高度關注、正面宣傳民族的醫藥品牌。”
法學專家劉雙舟:個別自媒體誤讀廣告法
“最近一段時間來,主要是個別互聯網媒體、自媒體針對中醫藥企業、產品還有廣告提出了很多的質疑。中國廣告行業協會連續收到多家企業會員的反映,大家一致認為這些其中不少的文章不符合事實,廣告協會非常重視,春節前后就對這些事情進行了調查。”中國廣告業協會法律咨詢委員會委員、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劉雙舟在研討會中表示,“我們調查結果發現,這些媒體反映的問題和我們所掌握的情況出入比較大。”
他以鴻茅藥酒為例,總結了諸如誤導、混淆、夸張等幾種手法,“比如刻意的誤導,像廣告批文的問題,批文多與違規并無必然聯系,反而恰恰證明企業是重視廣告管理和廣告審批的,是按照廣告法的規定進行投放的。”
他同時坦承,廣告法對于中藥的規定存在漏洞,“我們花了11年時間寫廣告法,一共寫了75條。其中僅僅有一條是關于藥品廣告的,沒有考慮到中藥和西藥的區分。”
劉雙舟教授最后表示,“發表不負責任的質疑文章,最終受到損害的反而是媒體自身。另外,我們也呼吁國家盡快出臺治理自媒體的辦法、規定或者法律。”
傳媒人王躍進:客觀公正是媒體的底線
“一個媒體應在新的時代和市場環境中擔綱怎樣的角色,承擔怎樣的責任?”與會的央廣傳媒董事長王躍進首先從一個媒體從業者角度,作出了自己的回答,“第一個就是我們報道的客觀公正,這是媒體的底線。第二就是對社會責任的堅守,是媒體的生命。第三條凡新聞皆需求證。這是對媒體基本的要求。”
他說,“對于鴻茅的報道有幾點,最狠的說是毒酒,合格的媒體你要說鴻茅是毒酒,你要拿出證據。今天在場的很多中醫藥的專家都做出了科學的解釋和說明,這才是做新聞的依據。”
王躍進緊接著闡述了媒體的社會責任,“對社會責任的堅守是媒體的生命線,因為媒體是社會上公平正義最后的一條防線,這個社會責任如果我們做得好,就是社會的重要推動力量,如果做得不好,對社會會起到負面作用。”
王躍進最后提出對于自媒體人的希冀和要求,“第一個是媒體要做好自己,要有家國的情懷,要對社會負責,我們要把媒體內容的采編、傳播規律堅守好。第二,期待國家的立法能夠更好的把這種現象給予約束。”
鴻茅國藥鮑洪升:像對自己孩子一樣盡職盡責地培養、呵護民族品牌
“鴻茅藥酒是有著279年歷史內涵、體現中醫藥文化精髓的好藥,從中華老字號、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到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等等,這些榮譽它絕對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,它與我們一代代鴻茅人秉承‘良藥濟世’使命,堅守匠心精神密不可分。我們就像呵護自己孩子一樣盡職盡責的培養、呵護著鴻茅這個百年民族品牌。我們一貫堅持有錯必糾、有問題必改的原則。企業歡迎專家、媒體朋友的批評建議,這也是我們舉辦此次研討會的初衷。”鴻茅國藥董事長鮑洪升表示。
會議最后,與會專家與鴻茅企業負責人共同開啟鴻茅國藥2018“振興民族醫藥品質行動”。“今天只是一個起點,”鴻茅國藥副總裁鮑東奇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,“我們有能力,也有信心把中醫藥文化更好地傳承下來,發揚出去,為振興老字號民族醫藥品牌貢獻最大的力量。”